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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9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由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存在问题以及努力方向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阳光服务平台http://fuwu.hnsfjy.cn/上进行浏览或分享

一、基本情况

学院党政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重大决策透明度,努力拓宽渠道、实现信息公开多途径,助推依法治校,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

结合学院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把职权范围的事项、责、权、利等逐一进行梳理,按照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并按照目录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整个学院党务工作的建设与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进行。

2016-2017学年,学校在本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7条(不含各部门网站信息),其中招标信息 78 条(含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招生就业信息143条。学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01条,各类媒体有关本校的报道87条。本学年通过校网网站阳光平台、邮箱回复学生及家长留言20余条,招生期间用QQ群、电话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3000名以上的考生或家长解释我校招生政策,回答招生疑问。

二、主动公开内容

学院进行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有制定文件、召开会议、公告栏张贴、网站公告、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特别是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涉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事项,采用多方听取意见、谨慎制定方案、实施过程及时公示等方法,让广大教职工以及学生及时了解学院决策的程序、实施过程以及最终结果。

(一)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院章程及有关规定,学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学院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学院纪委工作例会制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院部门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学院编制外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017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意见》等制度,重新修订了《学院在职职工岗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职职工绩效奖励分配实施方案》、《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内宣传工作暂行管理规定》、《湖南长鹰驾校运行管理办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运行管理办法》、《关于理顺辅导员管理体制及待遇的补充规定(试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各类文件。同时院领导高度关注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和书记、院长信箱,及时回复和处理好各类问题,确保校园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工作规范性,在强化常规方式进行工作公开的同时,注重加强公开工作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校园信息化和“一卡通”建设,在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设立信息公开栏畅通公开渠道;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全过程公开,增强实效。通过搭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三个平台,规范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院领导联系区队制度,结合“两学一做”持续学习要求,各位领导深入基层支部,深入到教学一线,深入师生课堂,参加各系支部活动和教研教学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每一份提案,确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的作用,审慎决策,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决策意图,知晓决策结果,参与决策过程,做到信息公开、决策透明。

(二)涉及广大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津贴发放、评奖评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最终结果上报之前经过多次、不同渠道的公示,力争使结果更加客观公平。比如:比如《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学院编制外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学院组织人事处经过充分调研和考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研究,报学院党委决定后实施,实施过程做到及时公开透明。年终的教职工绩效的发放都是教职工十分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教代会通过,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自2016年开始实施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门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由学院考核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线分层动态考核,将全院部门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重点进行指标量化考核然后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学院以及学院资金状况确定发放标准,过程、结果反馈到各系部和教师本人,部门和个人层层审核,确保考核工作精确无误每年教师年度考核评优、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评优、入党,严格程序和规范,对初步推荐结果和学院决定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三)涉及校园在职培训、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项目,其采购招投标方式、过程和结果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学院校园门户网站上公开,项目实施全过程均在纪检监察部门和计财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确保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全年学院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57条,在校园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21条。

(四)学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对内挖掘工作亮点与成绩,抓好典型,讲好故事,有效激发了全院上下的宣传动力与活力。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30余篇宣传推送,成为在校学生和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学院发展动态的重要平台。对外宣传方面,学院加强了与媒体、政府主管部门及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络,对外输出正面宣传报道数10篇,有效树立了学院良好形象,扩大了学院的品牌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主要问题

1.认识还存在偏差。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教职工尚不关心校务公开,甚至喜欢听取小道消息。

2.程序不够规范。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流程、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3.长效机制探索不够。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重要举措

1.继续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院信息中心和职能部处室的作用,促进各系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和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院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3.构筑和完善校园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参照省厅门户网站构建思路,做好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校园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全面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同时继续使用校务公开栏等传统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完善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今后,我们将充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构建新媒体公众平台,畅通信息沟通,将信息公开作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广泛集中集体智慧、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和智慧校园的重要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学院整体工作再上一层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6